1 主题内容及使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电站弯管的技术要求、试验方法和检验规则。 本标准适用于电站主蒸汽管道、再热蒸汽管道和主给水管道使用的弯管,也适用于一般汽水管道、油管道等使用的弯管;石油化工业、船舶业、冶金业和热力工程等管道所用弯管可参照使用;不适用于铸铁、有色金属、非金属等材质的管道弯管。 2 引用标准 GBJ 235 工业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(金属管道篇) DJ 56 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(管道篇) SDGJ 6 火力发电厂汽水管道应力计算技术规定 DL 5007 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(火力发电厂焊接篇) JB 3965 钢制压力容器磁粉探伤 ZB·JO 4 005 渗透探伤方法 GB 231 金属布氏硬度试验方法 3 产品分类 3.1 材料 电站弯管的材料通常为碳素钢、合金钢(含奥氏体不锈钢)等,常用管材见附录B。 3.2 规格范围 3.2.1 外径D0≤1220mm。 3.2.2 壁厚S≤120mm。 3.2.3 弯曲半径R≤6000mm,且R≥3D0。 3.2.4 弯曲角度θ≤100°。 注:R<3DO或100°<θ≤180°的弯管,检验标准由供需双方议定。 3.3 标记 3.3.1 标记符号 以内、外径标记的弯管符号为: 外径×壁厚-弯曲半径-弯曲角度-材质 内径×壁厚-弯曲半径-弯曲角度-材质 3.3.2 标记示例 外径为325mm,壁厚为30mm,材质为12Cr1MoV,弯曲半径为1300mm,弯曲角度为90°的弯管, *人民共和国能源部1993-03-08 1993-08-01实施 标记如下: D0325×30-R1300-90°-12CrlMoV 内径Di为368.3mm,壁厚为90.9mm,材质为P22,弯曲半径为2400mm,弯曲角度为90°的弯管,标记如下: Di368.3×90.9-R2400-90°-P22 4 技术要求 4.1 材料 4.1.1 钢管在弯制前应验证其钢号,直径和壁厚应符合相应的技术标准及设计要求。 4.1.2 钢管应有钢号及标准编号印记,并附有制造厂的质量合格证书(进口钢管应有商检合格证),必要时进行复验。 4.1.3 合金钢管弯制前必须进行光谱分析和硬度试验。 4.1.4 钢管在弯制前应作宏观检查。经检查发现有重皮、裂纹、划痕、凹坑等局部缺陷的钢管,应逐步修磨直至缺陷消除,修磨后的实际壁厚仍应符合其相应的标准要求。检验有疑问时应进一步作无损检验,以确定其缺陷程度。 4.1.5 用作弯管的管材,其较小壁厚的选择须符合SDGJ 6《火力发电厂汽水管道应力计算技术规定》表4.0.4规定。 4.2 成品要求 4.2.1 弯管不得有过烧组织,不得出现晶间裂纹。表面发现裂纹、分层等缺陷,应逐步修磨直至缺陷消除,修磨后的实际壁厚应符合4.2.2条要求。 4.2.2 弯管任何一点的实测较小壁厚不得小于管系直管较小壁厚Sm。